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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学院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2022年06月13日 10:12  点击:[]

商洛学院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入馆须知

图书馆是学院的文献信息中心,是服务教学与科研学术性机构,是学院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进馆读者应自觉做到文明借阅,讲公德,爱图书,遵馆规。

1. 所有读者应刷卡入馆。

2. 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馆内,入馆读者言谈举止应文明礼貌。

3.爱护馆内的文献资料和各项设施,不得私拿和损坏。

4.保持馆内安静和清洁,不得高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杂物。

5.严禁吸烟,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馆内。

6.严格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书刊借阅服务

一、图书外借

(一)图书借期、可借册数

1.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每人限借15册,借期60天;其他职工每人限借5册,借期30天。

2.在校学生每人限借10册,借期30天。

3.离退休职工仅限阅览,不可外借。

(二)图书借还程序

1.借书

1)本馆各流通书库均为开架借阅。入库后,请保持书库内安静、整洁。

2)书库内图书按照《中国图书分类法》的分类体系组织排架,各书架的侧面标有此排书架图书的学科内容与分类号,读者可依据架标的指引查找所需的图书。为方便借阅,读者可通过公共检索机查看相关图书的典藏信息。

3)读者从书架上取下的图书,经查阅如果不借,应将图书放在书车上或平放在书架右侧空闲处。

4)借阅前,请翻阅检查图书,若发现图书缺损,请在办理借阅手续前告知管理人员并加盖缺损章。

5)读者办理借书手续后,请从监测通道离开。如遇监测仪报警,须配合工作人员查明原因后,方可离开;未办理借阅手续而将图书带出者,按偷书处理。

6)图书借阅手续统一在一楼大厅总借书处办理。

2.还书

1)图书馆所有外借图书统一在一楼总还书处办理清还手续。

2)读者应在规定借期内,完好无损清还图书。若逾期归还或损坏、丢失图书,图书馆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违章处理。

3)还书时,读者须直接将图书交至还书处,确认还书成功后方可离开。

3.续借

1)已借图书可续借一次。读者可以在公共检索机上自行办理续借手续,或持一卡通在借书处办理。

2)图书逾期,不予续借。

二、书刊阅览

1.本馆期刊分为现刊和过刊两部分。现刊是指当年出版的期刊;过刊是指当年以前出版的期刊,经图书馆统一装订后,以合订本的形式存放。期刊阅览室的现刊和过刊均按照《图书期刊分类》标准排放陈列,同一学科的中外文期刊分别集中在一起,以方便读者按主题内容进行查阅。

2.阅览室图书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的分类序列组织排架,读者可在公共检索机上查询后,依据架标查找所需图书。为了保证图书架位的准确性,请将阅览后的图书放在书车上或平放在书架右侧空闲处,由工作人员统一上架,如能准确放回原处,请直接放回。

3.本馆还订购有中央和各省市的主要报纸60余种,以及近几年的主要报纸合订本,以供读者查询和阅览。

4.请保持安静,将手机调至振动或静音状态,禁止在阅览室内大声朗读、喧哗、接听手机。

5.禁止在阅览室内用餐,请勿携带饮料食品进入,不随地吐痰、丢弃果皮纸屑,保持干净卫生的学习环境。

6.阅览室内陈放的报纸、期刊、图书等资料仅供阅览,概不外借。请爱惜阅览室所藏书籍、报刊等文献资料,不得裁割、刻划、涂写或损坏。

6.请勿用私人物品抢占阅览座位,禁止随意挪动阅览桌椅及其它办公设备。阅览室每天闭馆前会对留置物品进行清理,请读者离开时检查并带走随身物品,如有丢失,概不负责。

7.严禁在阅览室内吸烟、使用明火,禁止使用有安全隐患电子产品,禁止攀爬、翻越窗台。

8.读者出库必须通过监测通道,如遇监测仪报警,须配合工作人员查明原因后,方可离开。

三、电子文献服务

本馆重视数字化资源建设,目前已拥有一定规模的数字资源,内容涵盖文史哲、数理化、电子技术、艺术、地理、政治、教育、经济等学科,是教学科研、读书治学的有力工具,可为读者提供专题检索、全文检索、定题检索及查询论文收录和被引用等服务。读者可从本馆主页“数字资源”栏目进入,查阅相关资源。

我馆已购数字资源列表: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超星数字图书馆 

超星移动图书馆 

超星学术视频 

中国知网 

森途学院-职业能力与创业学习资源总库 

3E英语多媒体资源库 

国学宝典-本地镜像版 

四、参考咨询服务

参考咨询服务是图书馆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图书馆为读者提供深层次服务的主要形式。本馆设读者服务部读者在利用本馆各类文献资源的过程中若有任何疑问,均可以通过现场咨询、电话咨询、公众号咨询网上留言等形式获得帮助。本馆目前所开展的参考咨询服务主要有3种类型:

(一) 读者咨询服务。读者咨询服务是根据读者需要,以馆藏文献为基础,通过个别答复的方式,解答读者在检索、利用馆藏文献信息资源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

(二)定题检索服务。为了更好地为学院教学科研服务,节省科研人员查找文献资料的时间,我馆向全院所有承担和参与省、市、院等各种类别科研项目的重点用户开展定题检索服务。服务方式:接受用户的委托,针对其提供的课题范围,定期追踪和搜集相关专题的最新文献信息,并及时将相关文献和信息通过专人专送,网上速递等全新的传递方式,准时送交给用户。

()用户教育培训。用户教育与培训是图书馆行使信息素质教育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馆的读者信息素质教育与培训工作主要包括:新生入馆教育、读者交流会、文献利用讲座等形式。

书刊资料丢失、污损赔偿制度

一、图书逾期

(一)借出图书逾期不还,按每本书每天0.10元予以收取超期费,并计违章一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借阅证自动停借:

(1)欠款超过100元;

(2)违章计次超过30次;

(3)图书逾期期天数累计超过100天。

(三)因公差、实习等原因,无法按时还书者,必须在返校后两周内持所在单位证明将图书归还至读者服务部,否则按逾期处理。

二、书刊丢失

(一)丢失书刊应以相同版本相同装帧之书刊抵赔。

(二)若抵赔书刊确有困难,按下列规定赔偿:

1.一般中文图书,按图书定价的2-10倍赔偿。

2.珍贵中文书,进口的原版书(包括港台版图书),按图书定价的3-15倍赔偿。

3.多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者,以分卷定价者比照上述各条款高限赔偿;以全套定价者按其套价的1-3倍赔偿(余书归图书馆所有)

4.单份丢失或损坏报纸按月价或季价赔偿。

5.单本期刊系周刊者按月价赔偿,月刊者按季价赔偿,双月刊和季刊者按年价赔偿。

6.一般性报刊合订本按全年定价2-5倍赔偿;影印、进口原版报刊合订本按全年定价的2-5倍赔偿。

(三)丢失书刊,限一个月内赔偿。一个月后逾期不赔者,教职工读者转由财务处在工资内扣除,学生读者除对借阅证进行停借外,图书逾期将继续累计。

(四)丢失书刊赔偿后一个月内复得者,可还书退款。

三、书刊污损

(一)污损情况严重,影响阅览,应以相同版本之书刊赔偿,无法赔偿原书刊的,按丢失书刊之规定赔偿。

(二)在书刊上批注、圈点、涂划,按每处0.20-1.00元赔偿。

(三)损坏程度较轻,经本馆修补后,不影响内容完整并可继续使用者(包括丢失封皮、封底),须赔偿装订费(按平、精装分别定价,平装5.00元,精装10.00)

四、偷窃书刊

(一)未办理借阅手续而将书刊等带出馆外,或在库()内将书刊等藏匿于身或转移到馆外,或撕毁书刊(如撕页、扯图、剪裁、挖洞等),一经发现,即按窃书论处。盗用他人借书证借书,或用“掉包”等作弊手法,将图书占为己有,也按窃书论处。

(二)对窃书者除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外,并处以罚款。图书罚款按书价的10-20倍处理;周、月刊单本期刊按年价的2-5倍处理;双月刊和季刊按年价3-5倍处理;期刊合订本按年价5-10倍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有关部门给予处分。

借阅证管理制度

一、借阅证的办理与补办

读者持校园一卡通来馆办理图书借阅手续,证卡遗失须至学校卡务中心补办。

二、借阅证的使用

(一)借阅证是读者借书、阅览的主要凭证,应妥善保管和爱护。

(二)借阅证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因转借、代借而造成的后果,由持证人负责。

(三)使用他人借阅证进馆,一经发现,没收该借阅证。

(四)借阅证若有遗失,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及时至还书处办理挂失。因未及时挂失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持证人负责。

(五)挂失状态的借阅证若失而复得,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到还书处解除挂失。

三、借阅证的停借与恢复

(一)因超期天数、欠款金额、或违章计次过多等原因而造成的停借,属系统设置自动停借,读者须持相关证件前往读者服务部办理恢复借阅手续。

(二)因违章、违纪停借的,停借期满后,由持证人写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恢复借阅。

四、借阅证的注销

(一)读者离开学校(学生毕业、退学等,教职工调动、离退、病故等)办理离校手续时需清还所借图书,结清所有手续,并注销借阅证。

(二)学生留级、转学院、转专业者,由本人持学生处证明,到图书馆读者服务部更新个人信息。

(三)学生休学时,应办理停借并在读者信息中注明休学日期等,以便核查。复学时,由本人持“复学通知单”及本人学生证至读者服务部,恢复借阅。

存包柜管理制度

为了方便读者临时存放个人物品,图书馆在一楼大厅、各阅览室门口及各层公共区域设有存包柜。请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存包柜实行去锁管理,登记使用,每学期初统一登记,自主管理使用。

2.存包柜仅用于读者入库前临时存放不适宜带入阅览室、书库的个人物品,当天离馆时务必取走自己物品。

3.为保证个人物品安全,请勿将个人证件、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到存包柜中。

4.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违禁、危险物品。如违反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将由保卫部门追究存包人的责任。

5.存包柜使用中,请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存包柜者须照价赔偿。

6.如违反规定,发生被盗或丢失物品事件,本馆概不负责。

图书馆座位管理系统使用规则

1.所有入馆自习的读者均需通过“商图助理”小程序进行座位预约。

2.座位预约成功后,须在座位使用起始时间20分钟内扫码“签到”;若不能按时签到,须提前取消预约,否则将产生违规记录。

3.学习过程中,短暂离开需点击“暂时离开”,20分钟内返回后再次扫码激活。学习结束后须点击“结束”,同时清空阅览桌面,以免造成学习物品遗失。

4.对故意占座、不服从管理的读者,图书馆将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5.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到所在书库管理老师处进行咨询或通过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反馈。

图书馆学术研讨室开通使用规则

一、使用对象和适用范围

研讨室面向全校师生开放,目前仅对专题学术研讨、学生社团活动、小型会议、教学相关培训与辅导等提供支持,自修、娱乐及商业活动不在使用范畴之列。

二、使用时间

周一至周日:8:3011:3014:302100(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

三、预约条件及方式

1.预约条件:研讨小组人数需达4人以上,至少提前1天预约,每次使用时间最长为3小时。有教师参与交流研讨活动,预约条件可适当放宽,不受人数、时间限制。因资源有限,当多人申请时,图书馆将依照申请顺序先到先用。

2.预约方式:商图助理小程序→个人中心→研讨室预约,填写相关信息,提交预约申请,等待预约审核。

四、研讨室管理规定

1.图书馆研讨室仅供本校师生学习研讨之用,严禁在室内从事任何非法活动、商业活动或用于其它未报批的活动。

2.使用时请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保持室内整洁,自觉爱护公物,勿随意挪动室内设施,损坏物品照价赔偿。可自带笔记本电脑。

3.严禁在室内吸烟,禁止携带食品进入研讨室,离开前请做好整理工作,及时清理废弃物品。

4.请遵守公共场合礼仪,言行举止及着装文明得体,不得在研讨室内吵闹、喧哗,以免打扰到其他读者。

5.预约后若不能如期使用,请提前在小程序中告知管理员取消预约。

6.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图书馆将予以批评或取消其使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交由所在学院处理。

7.本馆如有特殊需要,有权提前通知预约使用人,取消或变更使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