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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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工作学院条件支持

2017年01月31日 12:58  点击:[]

1.健全组织机构,确保创新创业试点学院建设稳步推进

学校成立创新驱动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校院两级创新发展工作,开展教职工创新教育,培养和提高教职工创新意识与能力,决定创新驱动项目及其建设,督促落实创新工作任务,实施创新奖励及主抓创新创业学院工作等。学校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学校党政办公室、干部人事、教学、科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由校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干部人事处;各院(部)也成立创新驱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院(部)的创新发展工作。

2.科学合理规划,确保创新创业学院建设有序推进

创新创业工作一直是我校重点工作之一,已列入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学校通过制定深化创新创业改革方案和采取推动创新创业工作多项具体措施,在人员、经费、场地等方面都给予了重点保障,同时实行项目负责制、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学校保证配套经费到位,保证相应的基建配套和人员到位。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创新创业提供人才保障

学校在团队建设方面,给予全力支持,集中优势力量搞好创新创业试点学院建设工作,学校以根治地方行动和“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为契机,制定并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尤其加大对“双师双能”型的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为创新创业工作开展提供人才保障。

4.加大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力度,为创新创业试点学院建设夯实基础

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是创新创业试点学院开展人才培养的重要实践基地,学校制订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保证基地建设工作,同时近几年不断加大对创新创业基地的投入力度,尤其是与商州区等六县一区的重点行业、企业建立协同育人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为创新创业学院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资金筹措由学校通过培训、技术服务、教学实体创收等途径筹集资金;通过企业捐赠、校区合作共建创新创业实训基地等形式整合资源以支持木材加工技术特色专业的建设工作,同时,学校设立10万元/年的创新创业奖励资金,每年开展优胜标兵、先进个人、优胜团队及先进集体的评选,对在创新创业教育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和学生予以奖励,为创新创业工作开展保驾护航。

5.制定规章制度,为创新创业试点学院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学校先后制定了《向应用技术类型院校转型发展试点工作方案》《商洛学院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商洛学院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商洛学院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形成创新创业建设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项目负责人目标责任管理制度,按照目标责任管理,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工作,实施项目实施的信息采集、信息上报、信息反馈制度,保证项目建设信息畅通,落实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检查通报、评比验收制度,保证项目建设工作程序规范有序,执行项目定期考核制度,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