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评优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奖助评优 >> 正文

关于评定2023年度“久立”奖学金的通知

2023年10月13日 15:18  点击:[]

商学函〔2023〕110号

各二级学院:

近年来,各学院持续强化“访企拓岗”成效,不断助推校企合作走深走实,在高质量就业创业基地建设过程中重点突出人才双向培养。经化材学院与浙江久立集团双方友好协商,浙江久立集团计划面向我校化材学院学生设立“久立”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化材学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优秀学生。

二、奖学金标准:2000元/生•年

三、评选人数:10人/年

四、评选办法:严格按照《“久立”奖学金评选办法》精神和相关要求执行。

五、时间安排:

1.10月12日-10月16日: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进行个人申报,化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材料初审;

2.10月17日-10月22日:化材学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对初评候选人进行网络差额投票;

3.10月23日:化材学院对网投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4.10月25日:结果经公示后,报浙江久立集团终审;

5.10月26日:将最终评选结果报学生处备案。

六、申报材料要求:

“久立”奖学金评选工作由化材学院组织开展。拟参评学生填写《“久立”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纸质打印件;提供1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一份(电子版须同时报送)、300字左右的个人突出事迹简介和生活照一张(电子版),同时提供“久立”奖学金信息统计表。

专此通知

附件:

1.“久立”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久立”奖学金信息统计表

3.“久立”奖学金个人事迹材料要求

4.“久立”奖学金评选办法

学生处 化材学院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