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招生就业 >> 正文

商洛学院关于发布2012年就业见习岗位计划的公告

2014年04月10日 22:48  点击:[]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是省政府推出的旨在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促进毕业生就业的重要举措。为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加强对毕业生就业见习的管理,根据《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09]133号)、《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人社发[2009]136号),经研究,计划选聘100名高校毕业生到我院参加就业见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条件

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对象为陕西生源、应届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陕西生源”指入学前户籍在陕西省内的毕业生;“应届”指当年毕业的在校学生(在校最后一学期);“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离校后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了未就业登记手续的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高考后被录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的学生,包括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学生。

二、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为6个月,即从2012年4月开始,至2012年9月截止。具体以协议书起止时间为准。

三、见习补助标准

毕业生见习生活补贴的发放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另外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为见习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保险理赔事宜由毕业生直接向保险公司申报,见习单位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予以协助。

四、见习岗位及人数

1、岗位名称:

教学辅助岗位和其他辅助岗位。

2、岗位数:共100个。其中教学辅助岗位40个,其他辅助岗位60个。

五、 报名方法

毕业生参加见习采取个人自愿申报方式进行,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1、毕业生登录陕西省毕业生就业服务网http://jx.snhr.gov.cn/,下载《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一式三份),填表后到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或乡镇、城市社区)签署审核意见。

2、毕业生持《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应届在校生持学生证和学校介绍信)直接到商洛学院招生就业处报名。

3、毕业生与就业见习单位签订《见习协议书》,毕业生进入就业见习岗位。

4、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4月16日下午4:00时。

六、有关见习过程的管理和考核

毕业生见习期间的管理与考核由见习单位负责。见习单位对见习毕业生遵守制度、履行岗位、专业技能、见习成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在见习期满后出具考核意见。

七、商洛学院2012届毕业生报名要求

凡符合见习毕业生条件的本院2012届毕业生填写就业见习毕业生证明材料(在本系领取),携带证明材料和相关证件在学院招生就业处报名。

请各系积极组织2012届毕业生报名参加就业见习计划。

八、联系方式

人事处:王辉 联系电话:2329409

招生就业处:房晓静 联系电话:2338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