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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现代材料学院文明大学生评选细则

2014年04月29日 20:41  点击:[]

 

为提高大学生文明意识,在校园内营造奋发向上、勤奋好学的学习氛围,形成人人争做文明大学生,共创文明校园的良好风气。特制定我院文明大学生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尊师爱校,注重礼貌,生活俭朴,仪表端庄,作风正派,团结互助,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具有较浓厚的理论功底与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学习成绩优秀,视野开阔,知识面广,富有创新意识,自觉提高自身素质,适应时代和市场经济的需要;
    (三)注意个人品德修养,自觉追求高尚的人生境界,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心胸宽广,能带领同学树立良好的校风班风;
    (四)勇于坚持真理,敢于同各种不良现象和行为作斗争;
    (五)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和竞赛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良好形象;
    (六)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和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劳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文明大学生评选资格:
     1、受学校、学院通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者;
     2、有两门(含两门)以上考试成绩不及格者;
     3、无故不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或公益劳动者;
     4、违反学校有关规定者。
    
二、评选时间和评选范围
    (一)评选时间:每学期第四周;
    (二)评选范围:在全院学生中进行评选;可连评连任。
    三、评选办法和评选程序
    每学期开学初,学院团总支组织我院文明大学生的评定,于第四周将评选情况上报校团委,逾期未报者,以弃权论处。具体评选办法和评选程序如下:
    (一)文明大学生评选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
    (二)新生入校第一学期,毕业班第二学期不纳入评选;
    (三)文明大学生的评选必须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确保把最优秀的学生评选出来;
    (四)对照评选条件,由各班按照本班学生总数的15%比例推荐(班级推荐要有班级民主评议及班委会、团支部讨论通过情况),并附事迹材料及表彰和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辅导员签署意见后送我院团总支;
    (五)我院团总支召开学生代表、学生干部代表、辅导员、代课教师及相关人员座谈会,进行讨论、审核,确认候选人,并进行公示。经公示后填写《商洛学院文明大学生审批登记表》一式两份,连同其事迹材料一并上报校团委;
    (六)校团委对我院报送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审定后,评出文明大学生;
    (七)已获得文明大学生称号的学生,如在以后的学习中违反校纪或有其他不良行为,将取消其荣誉称号。
    四、表彰奖励
    (一)对获得文明大学生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和文明大学生证章,并在校内通报表彰;
    (二)文明大学生审批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
    (三)推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及相关的评选表彰在文明大学生的基础上进行。

五、附  则

(一)本细则由化学工程与现代材料学院负责解释。

(二)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