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院入党积极分子的评选工作,根据商洛学院党委组织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党、团组织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竞选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上要求进步,行动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并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
2.遵守校规校纪,无旷课、早退现象、迟到2次(含2次)以内等各种违纪情况。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认真,学年度所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人数的50%以前(大一年级上学期除外)。
4.积极参加校(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思想品质良好,综合素质较强。
二、评选实施办法
1.以班级为单位成立评选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团支部书记为副组长,所在班的党员、团支部委员会成员、班委会主要成员为组员。评选时,班主任及班级所属党支部委员要当场指导、监督并做好相应记录。
2.召开班级评选会议(本班80%以上同学参加方为有效)。
3.符合评选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条件的同学,主动上台演讲2-3分钟。演讲内容必须包括:
(1)对党的认识;
(2)入党动机;
(3)近一年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
(4)表明态度和决心(如果被选上,今后的努力方向是什么;如果没有被选上,今后如何努力争取早日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4.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加会议的全体同学对上台演讲的同学进行民主测评。参加会议的全体同学根据评选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上台演讲同学的平时表现等进行无记名投票,每人限投一票,评选小组指定监票、计票和监票人(为没有参加本次竞选的同学)当场监票并公布统计结果,统计结果必须有监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签字方为有效。
5.评选小组根据学院文件要求和投票情况确定本班入党积极分子。确定我院党校学员,报学院团总支审核、学生党支部审批,并作三天公示无反对意见后确定为学院党校学员参加党校学习。